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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古族语言文字

来源: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:布拉格 发布时间:2017年08月29日 浏览量:

  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,主要使用者是蒙古族。现时蒙古国有以蒙古语为母语的人口近三百万人。另外,在俄罗斯联邦北亚地区(布里亚特共和国、图瓦共和国、阿尔泰边疆区、阿尔泰共和国)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各省(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、吉林及黑龙江省、青海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)等都有相当数量的人以蒙古语为母语。

  蒙古国以蒙古语为唯一官方语言。在中国境内的内蒙古自治区和俄罗斯境内布里亚特共和国、卡尔梅克共和国、图瓦共和国作为国家官方语言外的第二个官方语言。蒙古国的标准音为乌兰巴托方言为主的喀尔喀蒙古语,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以内蒙古察哈尔蒙古语为标准音,俄罗斯卡尔梅克共和国的标准音为卫拉特蒙古语,俄罗斯布里亚特共和国的标准音为布里亚特蒙古语。

  对于蒙古语方言的划分,学术界大致有两种意见:

  第一种: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喀尔喀方言以外,中国蒙古语可分为3个方言:①内蒙古方言,包括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地区蒙古族所使用的察哈尔、巴林、鄂尔多斯、额济纳阿拉善、科尔沁、喀喇沁土默特等土语。②巴尔虎-布里亚特方言,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陈巴尔虎、新巴尔虎、布里亚特等土语。③卫拉特方言,包括新疆、青海、甘肃等地蒙古族所使用的土尔扈特、额鲁特、察哈尔土语。

  第二种:把整个蒙古语分为4个方言:①中部方言,包括喀尔喀、察哈尔、鄂尔多斯等土语。②东部方言,包括喀喇沁、科尔沁等土语。③西部方言,包括杜尔伯特、土尔扈特、额鲁特、明安等土语。④北部方言,包括布里亚特各土语。另外,在4个方言之间还有若干过渡性土语。

  蒙古语在语音方面有严格的元音和谐律,即按照元音舌位前后或圆唇不圆唇进行和谐,如在一个词里,要么都是后元音(阳性元音),要么都是中元音(阴性元音)。但前元音(中性元音)与后元音或中元音均可出在同一个词里。在形态学方面以词根或词干为基础,后接附加成分派生新词和进行词形变化;名词、代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副词、后置词和形动词,都有人称、数或格的语法范畴;动词都有时、体、态、式等语法范畴。在结构学方面,句子中的语序都有一定的规律。通常主语在前,谓语在后,修饰语在被修饰语之前,谓语在宾语之后。

  蒙古语的发展和演变,一般分为3个阶段:①12世纪以前的古代蒙古语。此时期的情况,主要是从亲属语言的比较研究材料和旧书面语的书写形式来推断。②13世纪到16世纪末的中期蒙古语,其特点在《元朝秘史》、华夷译语、八思巴文文献及13~14世纪蒙古语与阿拉伯语、波斯语的对照词汇集、词典中均有反映。③从17世纪开始到现在的近现代蒙古语,其文献资料和活的语言材料非常丰富。如果专指现行的书面或口头语言时,一般称为现代蒙古语。语言的分期,涉及语言要素的各个方面。但研究者们往往举某些现象作为它们的特征。

  现代蒙古语的主要特点(根据内蒙古方言察哈尔土语)是:元音丰富而辅音较少。元音除了有开口度、舌位、唇形的对立外,还有发音长短和舌根松紧(即阴性、阳性)的对立。有些辅音有腭化现象。语音结合比较自由,音节种类较多。绝大部分辅音既可以出现在音节首,也可以出现在音节末。在音节末还可以出现复辅音。有比较严格的元音和谐律。阴性元音和阳性元音不能出现在同一个单词里。在同性元音之中又有一定的唇形和谐。语法意义主要由附加成分和助词表示。词序和重叠词干也是重要的语法手段。附加成分可以依次递加在词干上,一般是构词的在先,构形的在后,具有构词和构形双重功能的介于二者之间。有后置词。静词有数、格、领属等范畴。动词有体、态、式、时、人称以及形动词、副动词等范畴。语序是主语在前,谓语在后;定语在中心词前;宾语和状语在动词前。根词绝大部分是单音节和双音节的。派生词由根词接附加成分构成,一个词根可以递加几个附加成分,合成词由词组固定化形成。词汇方面,有汉语借词,也有一些突厥语、满语、藏语、梵语、阿拉伯语、波斯语、希腊语、俄语借词。

  

传统蒙古文字使用蒙古文字母书写,属拼音文字类型,脱胎自粟特-回鹘字母系统,初创于成吉思汗时代,经多次改善充实至北元后期成型,为中国境内多数蒙古族使用。蒙古文有29个字母,在回鹘文字母基础上创制,蒙古文字母表示元音的5个,表示辅音的24个,拼写时以词为单位上下连书,行款从左向右【图为贵由汗(1246-1248)印文】。

  20世纪40年代,外蒙古在苏联影响下,废弃回鹘体蒙古文,开始使用以斯拉夫字母为基础创制的西里尔蒙古文。2010年,蒙古国政府下达关于恢复扩大回鹘体蒙古文使用的命令:蒙古国总统、国家大呼拉尔(议会)主席、总理以及政府官员等在与外国同级别官员进行交流时,公文和信函必须使用回鹘体蒙古文;蒙古国公民的出生及结婚证明、各级教育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、毕业证书等必须同时使用回鹘体蒙古文和西里尔蒙古文。

  1980年,中国正式确定了蒙古语基础方言和标准音,决定以察哈尔土语为标准音。1996年规范了“蒙古文字母顺序”。1997年成立“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文正字法委员会”,将3000多条不规范的基本词条规范为1500余条,并统一其派生词的书写形式。

参考文献:

  斯钦朝克图《蒙古语族语言词汇研究回顾与展望》,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2014年9月19日第648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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